高安市瑞州学校规范招生、收费行为承诺书
2022-08-02
为规范和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确保学校依法办学,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我校将坚决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1.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公告。学校所发布招生宣传公告内容和实际办学情况一致,公告内容不违反有关政策,不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做不负责任的许诺。
2.不进行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不自行组织或不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退费政策,不擅自涨价、强制收费,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学校在招生收费时,在校内和学校网站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学校公章:
2022年8月2日